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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邪修容易走火入魔,外形也往往异于常人,不用怕。”青衫人抿了口小酒壶里的酒,见他后退时踩了个凸出来的树根,差点坐下,就伸手撑了他一把,冲他一扬酒壶,“有酒,喝吗?”
奚平:“喝。”
青衫人:“……”
他本来是随便客气一句,想着这小青年刚知道自己酒里被人加过料,肯定不敢再乱吃别人给的东西,没想到他还真要。可是话都说出去了,他也不好不给,于是有些肉疼地将酒壶递了过去:“没多少了,省着点。”
少爷长这么大就不认识“省”字,接过酒壶就灌了一大口,差点给人干了。
酒极烈,才入口,酒气就割开他的喉咙冲了下去,横扫了奚平的五脏,继而又杀了个回马枪,往上返到眉心。几息过后,火烧火燎的感觉忽然消散,醇厚的酒香涌了上来。
奚平呵出一口热气,胆又壮了。
于是他注意到,棺材后面还跟着个人。
那人披麻戴孝,一张脸白得没有血色。
是将离。
但……她又不像将离。
奚平一时说不出她哪不一样,五官当然还是那副五官,连梳的头都跟平常一样。可莫名的,她看起来不娇了、也不芬芳了。她本来像一朵餐风饮露的花,这会儿却突然长出了热腾腾、会馊会臭的血肉,发出了粗粝的“人味”。
“认识?”青衫人问道,“红颜知己?”
“她是红颜,”奚平不错眼珠地盯着将离,想起自己为了袒护她,连自家小厮都信不过,亲自跑过来从阳间找到阴间。他觉得自己有点可笑,咬着后槽牙笑了一声。“我不是知己我可不配。”
就听“咚”一声,妖魔鬼怪们将那口大棺材放在了地上。将离和那几个抬棺人踩着某种特殊的节奏,围着棺材转了起来,每一步都齐刷刷地跺在地面上。地面仿佛变成了一张大鼓,那些人跺一次地,地面就会传来一声闷响,一下重似一下。
奚平过于灵敏的耳朵震得生疼,正要抬手捂住,忽然,他捕捉到了一声轻响……从棺材里传出来的。
他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:怎么这还有个跟着打拍子的!
紧接着,异常清亮的女声插入鼓点里,惊艳过菱阳河的歌伶开了嗓,优美得让人战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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